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督察工作以来,滁州市各级监察机关将环保领域责任追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以问责推动整改、以问责倒逼履责。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11件问题线索和省环保委交办的2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共追责问责4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诫勉谈话10人、通报批评2人、书面检查12人、批评教育4人、约谈4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来安县大英镇方成化工公司环境污染治理不力问题。
来安县大英镇辖区内方成化工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被上级环保部门多次通报督办,来安县大英镇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来安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原大英镇党委书记)张芝路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来安县大英镇主任科员王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安县大英镇广佛村原支部书记汤发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凤阳县东阳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晶源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
凤阳县东阳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三同时”未验收且未达到废水零排放、晶源太阳能材料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排放废水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凤阳县环保局监管不到位,凤阳县小溪河镇未正确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未及时责令企业停产整改,造成不良影响。凤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杨夕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凤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夏学光、凤阳县凤宁产业园环保科科长周波作出书面检查;凤阳县小溪河镇金庄村支部书记申正利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凤阳县小溪河镇副镇长胡望作出书面检查。
全椒县大墅镇刘兴村徐家湖村民组村民生猪养殖造成环境污染问题。
全椒县大墅镇刘兴村徐家湖村民组村民生猪养殖造成环境污染,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全椒县农委(粮食局)、全椒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执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金宗俊,全椒县农委(粮食局)党组成员、县畜牧兽医局长黄佑权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全椒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李业珊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全椒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曹发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全椒县大墅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蔡兴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恪尽职守。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担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整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追责、问责和处理力度,倒逼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倒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
信息来源:来安传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