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椒法院集中警力对一处被执行人拒不腾让的抵押房屋进行了强制执行。在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给当事人及围观人群进行了一场现实生动的普法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来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江某与李某2014年4月签订了《借款合同》,被执行人以其居住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4年10月,经该院判决,李某30日内偿还江某20万元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2015年1月,江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财产调查得知,被执行人仅有抵押的房产一套,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并且其本人一直下落不明。2015年5月,被执行人父亲自愿和申请人江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2015年11月、2016年11月分期偿还上述所有欠款。因协议第一期限届满时,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上述义务,申请人即向该院递交了强制评估拍卖申请书。2016年11月,该院在抵押的房产及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责令李某及其父母2016年12月31日前迁出该房屋。考虑到其父母的年纪较大,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进行劝服,希望他们主动搬离房屋并给予了宽限期,但被执行人父母均无动于衷。
据此,全椒法院依法采取了强制执行行动。为了保证此次强迁行动的顺利开展,该院预先制定了预警方案,确立此次行动的总指挥为执行局局长,同时由执行局长、法警队队长、副局长分别带领三组干警,分工负责。执行当日8点30分,该院执行人员及法警20余人到达执行现场,第一组由执行局长带领干警负责在房屋周边维持秩序,疏导附近群众,第二组由法警队长带领干警负责执行过程的搬迁、拍摄、录像等工作,第三组由副局长带领干警负责当事人的规劝工作。执行过程中,李某父母不在屋内,该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全椒电视台的监督、见证下,依法强制打开门锁,对屋内的物品进行了清点并登记造册,列明财产清单后送至申请人租赁的存放点予以保管。
上午11时30分强迁行动圆满结束,为了保证此次行动的公开透明,该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代表全程监督以及全椒县电视台全程录像。此次强迁至此圆满结束,既体现了全椒法院“阳光司法、阳光执行”,也是强化对“老赖”失信行为的打击,更是全椒法院力求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力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