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法院承办法官从方便当事人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事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走进病房开展诉前调解。
家住明西街道办事处的王某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明光分公司投保了四份农村小额保险。每份农村小额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20000元,后王某遭遇事故意外身亡。因保险合同没有约定受益人,王某的丈夫、女儿、父母共同诉讼纠纷。立案庭法官对此案进行诉前调解,由于王某父母年事已高,父亲病重住院,母亲行动不便。为了及时处理案件,立案庭法官进入病房,进入农家进行调解,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表示尽快保险赔偿金给付原告,诉前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