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南谯区今年已发放住院期间优抚医疗补助126人次,医疗补助款12.98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门诊13人次补助0.73万元;所有款项均已通过“社保一卡通”从银行打款到户。
据了解,我区大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已年迈体衰,并患有慢性病,常年需要治疗。为提高我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看病难问题,确保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有效落实,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区积极制定《南谯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拟定了各类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工作,为全区“三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两参”退役人员提供医疗保障。
主办:中共南谯区委、南谯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南谯区委宣传部、南谯区传媒中心
编辑:田立群
审核:杨读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