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收到若干问题反映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慢、没钱贷款,甚至不能贷款的谣言。现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权威解释发布如下,请广大网友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简单
我买的是二手房,在凤凰湖畔,我有公积金,我当时要用公积金买,卖方说公积金下来的慢,让我用商贷买,中介和我说一年以后商贷可以转公积金,我当时就用商贷买了。现在听说商贷不能转公积金了是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我中心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一段时间以来,随着我市房市趋热,社间散布着住房公积金贷款慢、没钱贷款等传言,多为捕风捉影,甚至别有用心。
说住房公积金贷款慢,很不确切和专业。根据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委托银行办理手续,但是速度与商业银行自营贷款速度差距不大(相对银行自营贷款,多了住房公积金机构审查环节,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当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节奏放缓,主要是根据各级政府部署,调控房市、制止房市过快不合理涨价工作需要。且不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特有的,相关商业银行也在放缓贷款投放速度,有的商业银行甚至因房贷规模不足,不得不实行“排队”,贷款速度较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慢。
二、实行“商转公”政策,主要是让当时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如购房贷款时,还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购房后的一定期限内(一般为60个月内),能够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息、低首付等优惠政策。
但是,“商转公”一直都是有条件的,如原贷款银行同意、已办理房产权属证书等,并不是什么1年后都可以办理“商转公”。中介机构的说法不知是根据什么政策制度说的?
三、为防控流动性风险、参与房市调控,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年初我中心暂停了“商转公”业务。
鉴于流动性风险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报请市政府同意,我中心已于2017年7月10日起,恢复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并公布了《滁州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办法》。您可以关注我中心官网公布的有关“商转公”政策,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咨询。
经办人:赵红
联系电话:0550-3708286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7月12日
白河虎
南京这几天刚开的华润幸福里、弘扬时光里,和昌湾景等等之前传言提高首付的刚需楼盘都被南京市政府压回三成了,总理不是说过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吗?先不说滁州南谯区几乎每个楼盘存在的买号卖号问题,至少首付比例要回归正常,让我们这些刚需能有一点点机会,我们爱滁州自己的家乡,也想要在家乡拥有自己的家庭,为建设好家乡出一份力,所以希望滁州市政府能跟南京市政府一样,把那些刚需楼盘的首付回归正常,让我们有个家,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我中心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中介号头费的问题,部分开发企业已在报纸和网络媒体上公开声明各开发企业营销中心作为唯一的销售途径,从未授权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房源销售,并在售楼部做了公示。
任何更名转让、额外优惠等行为,以此收取更名转让费等都属于违法欺诈行为。请购房人谨防上当受骗,并积极据实提供线索。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6月底,我市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联合检查。由市国土房产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安排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房地产市场集中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中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项目,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到位。
2、关于首付比例的问题,我市今年3月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个人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三套住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经办人:浦实
联系电话:0550-3012615
2017年7月14日
市国土房产局

承办 / 滁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