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9日11时20分,位于明光市明珠大道与104国道交叉路口一辆轿车自燃。

接到报警中队第一时间出动人员和车辆赶赴现场处置,约11时37分将火灾扑灭,由于车体严重性烧毁,导致车牌号、车型未知,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天明光温度达到34度,高温天气非常容易引起汽车自燃。

温馨提示:夏季是汽车自燃的高发期,车主需注意防范。当遇到仪表不亮、水温过高、汽车散发焦糊味、冒出烟雾等情况时,要马上找安全的地方停车检查。

自燃一般有前兆,比如车身有异响、异味,这时应立即停车熄火,正确使用灭火器扑火。如果自己无法控制火势,马上拨打119报火警,同时拨打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在第一时间拿到报案号。消防队灭火后,记得索要出警证明,并开具起火原因说明。再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拖去修理厂,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来源:明光市消防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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