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下午欢塘加油站职工汪某急忙忙赶到凤阳县公安局西泉派出所寻求帮助,原来汪某昨夜在加油站值班,在为车辆加油后忘记收费,今天会计算账后汪某才发现自己少收了300元“加油钱”。按照公司规定,如果汪某找不回这300元“加油钱”,不但要从汪某的工资里扣除,公司另外还要对汪某进行处罚,汪某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感到不知所措,焦急之下只能到派出所寻求帮助。民警在了解了情况后立即赶到加油站调取监控仔细查看,最终确定是一辆车牌号为皖M93XXX的黄色工程车加注柴油后没有付钱,民警通过公安网络查询到该车车主的联系电话 ,并通过电话联系上车主,工程车车主表示自己不记得是否付了钱,民警告知车主已通过录像反复查看,如果车主不相信也可以到派出所自己查看录像,最终车主同意通过微信转账把三百元“加油钱”付给加油站,在收到车主的转账后汪某终于露出了笑容,连声向民警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