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以来,安徽省全椒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效应,唤醒了责任意识。
一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共问责42人次,其中通报批评12人次、诫勉谈话9人次、组织调整3人次、纪律处分18人次;涉及科级干部19人,其中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9人,纪委(纪检组)负责人2人。



2016年7月以来,安徽省全椒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效应,唤醒了责任意识。
一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共问责42人次,其中通报批评12人次、诫勉谈话9人次、组织调整3人次、纪律处分18人次;涉及科级干部19人,其中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9人,纪委(纪检组)负责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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