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诉讼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由虚变实、由弱变强,可以说公益诉讼,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职责担当。今天,我们来说说在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能做些什么?



1、公益诉讼是什么?
公益诉讼学理上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简单地说就是,老百姓共同拥有的利益受到损害,由谁来向法院主张的官司。

2、公诉诉讼和检察机关有关系吗?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和其他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看来,检察机关不仅与公益诉讼有关系,而且还是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主体.


3、检察机关怎么参与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分民事和行政两类:无论 是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还是行政公益诉讼,都要经过诉前程序,具体依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4、滁州市首例公益诉讼开庭审理
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对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起的滁州市第一例公益诉讼,于2017年6月12日开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对被告是否具有征收土地出让金的行政职责,是否怠于履行土地出让金征收职责违法情形展开了激烈交锋。




5、琅琊检察院公益诉讼的工作开展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以“两法衔接”平台和相关网络为依托,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办理了一起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琅琊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27日正式立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来源:琅琊区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