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新生登记应提供证件
1.户口薄原件(适龄儿童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提供户主页、房主页及适龄儿童页复印件);
2.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等房产原件(房主须是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上均须提供复印件,购房合同提供房主、房产地址及交房日期3页复印件即可);
3.购房发票、契税票原件、复印件;能证明实际入住的水、电费发票等原始票据(以上票据日期需在2017年6月30日前半年以上);
4.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5.儿童计划防疫卡;
6.幼儿园毕业纪念册;
二、登记时间
住户统一(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7月29-30日;住户分离(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8月9日-1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5:00-17:30。
2017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