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自“救急难”工作全国综合试点以来,按照“补短板、托底线、救急难”思路,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聚力构筑“四张网”,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支出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资金2.8亿元,惠及群众13.66万余人次。

先后出台《滁州市“救急难”实施办法》和《滁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等,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村(居)包保联系人制度,签订包保责任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注重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精准脱贫工作等衔接,整合财政资金、慈善公益金和社会捐助资金设立“救急难”专项基金,确保有钱救助,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救急难”主动发现网络,依托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救助员拓宽发现渠道、落实专人负责。健全信息统计周报和逐级报送机制,及时排查各类隐患,做到“镇不漏村、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建立“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和“首问负责制”,发挥救助管理站等作用,建立化解问题“绿色通道”。截至目前,主动发现救助435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50万元。

全面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由镇(街道)设立社会救助统一申请受理窗口,做到有专职人员、有政策指南、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职责、有工作内容和有工作流程等“六有”标准。
同时,加强转办管理及督查,实时跟踪和动态监管。截至目前,全市113个街道(乡镇)已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覆盖,累计受理社会救助申请近14.81万件,完成办理14. 47万件。
积极推进救助工作提标扩面,将救助最高标准从城市低保标准的6倍提高到10倍,打破户籍限制,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然困难的家庭或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按“城乡一体、标准一致”要求,实现临时救助城乡统筹。



承办 / 滁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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