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一90后男子多次自称警察或谎称认识滁州市公安局纪委的工作人员,骗取多人钱款共计11400元。在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仍身穿警服。
被告人魏某自购警服、警标、警用械具等,并时常穿着警服、佩戴警标,在自建的“XX公安群”微信群中发布其身着警服的照片。为了让人信服,他还同时注册两个微信小号加入该微信群,用三个身份在微信群里互聊有关“公安”工作方面的事情。群里其它成员对他是警察的“事实”深信不疑。在2016年期间,被告人魏某多次自称警察或谎称认识滁州市公安局纪委的领导,以可以帮忙追讨欠款、帮忙处理交通违章、帮助找工作等理由骗取多人钱款,共计11400元。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数额较大。被告人魏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