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滁州首批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版《排污许可证》正式发放到我市火电、造纸行业的12家企业手中,代表滁州正式开启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新时代。

首批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为火电、造纸行业,排污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经环保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规发放。我市有6家火电企业和6家造纸企业通过首批申报核发,在完成网络平台上的信息登记和证件核发后,纸质证件也于6月30日发放到各企业手中。
新的排污许可证具有全国统一编码,持证企业要把各类污染物允许排放的浓度及总量,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企业主要产品产能、产污节点、治理措施及设施等内容直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在全国统一的网络平台登记存档,并要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完善台帐记录,定期报告污染物排放以自证守法。
我国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把排放的污染物控制在一定标准以下,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通过排污许可制度,不断要求排污单位降低污染物排放,从而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
今后,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企业单位生产运营期间排污行为唯一行政许可和法律文书,环保部门也将依证实施监管执法,可以实现固定污染源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新的排污许可证上还印有二维码,只要手机轻轻一扫,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排污节点等信息便一目了然呈现眼前,这不仅让环保部门能更加直观地进行执法监管,还能增强公众对环保监督的参与度。


承办 / 滁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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