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7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体秘〔2017〕3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现将我县2017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定远县2017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515分。
考生志愿共分三个批次,其中:
第一批次:定远中学、定远三中;
第二批次:定远二中、炉桥中学;
第三批次:英华中学、育才学校、启明中学。
每个批次中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多填无效。志愿一次性填报。
录取时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批次顺序,先录取20%的统招生,然后录取“指标到校生。”
户籍在我县但未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回我县参加录取,按规定进行分数折合,还须携带户口本、准考证、分数单,学籍表原件,其中分数单和学籍表必须加盖就读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学籍表尚须经过我县教体局中教股审核备案。此类学生不享受省市示范指标到校分配政策。
历届生在填报省市示范高中(炉桥中学除外)时,提高20分建档、录取。
志愿表是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请考生及家长要慎重填报,任何人不得代替。学校及班主任要加强指导,签字栏必须本人填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为了确保考生升学,提醒考生及家长三个批次都要填报。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7月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