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按照《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2017】29号)我校今年招生计划为200名,其中计划内招收音乐、体育、美术、传媒类艺体特长生100人。计划内艺体特长生中考(含理化和体育加试)总分可降至城区录取控制线90%。
二、加试内容与分值
1.音乐:分声乐或器乐两类。(1)声乐,100分期中唱歌60分,自选歌曲一首(尽量不唱通俗、流行歌曲),音乐模仿能力40分;(2)器乐演奏100分,弹奏自选乐曲一支。
2.美术:(1)素描静物临摹70分(时间60分钟);(2)人物速写临摹30分(时间20分钟)。
3.传媒:(1)文学常识50分,(2)写作50分(时间60分钟)。
4.体育:(1)100m短跑 40分;(2)立定跳远40分;(3)铅球20分。
注:音乐、美术加试所需工具、用品由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三、加试时间与地点
1.加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17日两天(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音乐、美术、传媒、体育同时进行。
2.加试地点:滁州市第四中学
3.测试人员:校教务处牵头,抽调相关专业课教师分专业进行测试考核。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地点:滁州四中办公楼二楼西 教务处
联系电话:3118208 18019888751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下午17:00时
五、成绩公示
2017年7月22日起公布加试成绩,参加专业加试的同学可至我校查看或电话询问,询问电话:3118208 18019888755 18019888831 18019888775。
六、录取办法
专业加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以上,含80分),中考总分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90%,优先录取。在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两项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在初中学习阶段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等活动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六名的主要成员,凭获奖证书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加盖区教育局公章),优先录取。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为做好计划内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我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总务处、保卫科及各专业课负责人为成员。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区纪检监察机关、区招生办监督下完成,并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滁州市第四中学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