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下列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1号宗地位于南谯路与敬梓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 030110080067000。
第2号宗地位于醉翁路与永乐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 031000070037000。
第3号宗地位于醉翁路与儒林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 030110080069000。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拍卖时间:2017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拍卖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龙蟠大道109号)。
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出让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次公告出让的3宗地均设保留底价。
第1、2、3号宗地采用“限地价”的方式出让,当土地竞买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如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争的,现场转入“竞配建”程序,每次竞报无偿配建安居用房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整数倍,竞报无偿配建安居用房建筑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价款即为政府设定的最高限价;市政府有权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对本项目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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