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家住凤阳县板桥镇的张先生来到凤阳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骗了两千元。了解后得知张先生的微信好友被他人冒用。据调查,四月底至今,先后有八名群众被骗,涉案金额近三万元。板桥派出所民警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十几天的联合侦查,在府城镇某宾馆将犯罪嫌疑人程某抓获。并当场缴获了其作案用的苹果6手机一部。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程某很快交代了冒充微信亲友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程某交代称其通过网络购买了他人的一个微信帐号,然后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搜索附近的微信用户便申请加好友。受害人同意后,程某便浏览受害人微信朋友圈里发布的内容,查找和受害人关系亲密、用真实照片做微信头像的受害人亲友。然后摇身一变,把自己的微信头像换成受害人亲友的照片,把名称也改成了受害人亲友的微信名称,便开始向受害人要钱了。很多亲友甚至没有核实对方的身份,仅凭印象中的名字头像就给对方转了帐。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刑事拘留。

蜀黍有话说:网络交友平台上不要轻易加陌生人为好友,微信转账汇款前要电话确认,一旦被骗,要保存好聊天、转账证据,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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