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定远县纪委围绕“四个突出”深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四项长效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廉政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突出压实主体责任。修订完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评分细则》,通过建立责任台账、绘制责任落实分解图、分层分级述责述廉、专题报告、约谈、巡查、考责等方式,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制定《定远县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是突出深化科技防腐。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相衔接,固化运行流程,督促45个县直单位和22个乡镇排查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针对违反权力行使职责的各类行为,明确行政责任追究方式方法,完善权力运行“责任清单”。
三是突出精准防控廉政风险。通过充分整合信访、查案、巡视等资源,深入分析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领域问题,督促主责部门推动制度建设;加强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将督查触角延伸至村干部履职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及时约谈、严格问责。
四是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精心剖析案例形成警示教育材料,广泛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分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漏洞,提出防腐治腐的对策建议;紧盯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放,综合运用廉政谈心、教育提醒、警示谈话、纪律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实现纪律全覆盖,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