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法律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即使没有人过马路也要减速慢行,遇有行人过马路则要停车让行。礼让斑马线已经宣传倡导多年,然而,频频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不能不让我们进一步思考斑马线上的安全问题。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近3年来,全国发生在人行横道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高达1.4万起,共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90%是因为机动车不避让行人造成的。


6月29日上午,部门联合滁州学院暑期交通安全小分队队员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志愿宣传活动。

大多数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斑马线时,会提前减速慢行,主动礼让行人,但是也有少部分驾驶人在通过斑马线时争道抢行,车速较快。交警对其劝导教育时,部分驾驶人表示:没有看到行人过马路,因此没有减速。

媒体记者在交警的配合下,对主动礼让行人的车辆驾驶人进行现场采访,驾驶人表示:遇到路口、斑马线,一般会都提前减速让行,已经成为一种驾车习惯。


记者对行人进行采访,大多表示在通过斑马线时要仔细观察,确认安全才会快速通过。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文明交通倡导,更是法律规定的交通规则,既是道德考量,更是法律必须。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根据我国《道交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行人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许多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韩国交通法规定,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处罚款并拘留。日本交通法规定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处5万日元罚款并处3个月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