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我县出台全椒县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求全县所有行政执法机关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工作任务
落实审核主体
法制机构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尚未建立法制机构的行政执法机关,要指定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加快推进法制员队伍建设,尤其在执法任务较重的行政执法机关基层站、队、所等执法机构,要抓紧配备法制员,充分发挥法制员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作用。
确定审核范围
省级主管部门已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直接适用,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进行细化;没有省级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主管部门尚未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或者细化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于2017年6月底前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2017年7月15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明确审核内容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针对不同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确定审核的具体内容,重点围绕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依法开展审核工作。
细化审核程序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内容的基础上,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对执法机构提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办理意见,法制机构在收到执法机构送审材料后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
严格审核责任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承担原则,对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应责任。执法机构未将应当经法制机构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法制机构审核,或者向法制机构报送的材料虚假、不齐备,或者不采纳法制机构审核意见的,由执法机构承担责任。法制机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作出错误的法制审核意见的,由法制机构承担责任。应当经法制机构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审核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直接审批的,审批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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