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7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6月20日上午,滁州市公安局在人民广场举行活动,宣传和纪念该条例施行20周年。从现场获悉,市民若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可拨打110或者12389专用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据了解,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基本任务,是保障警方和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2013年,岳某驾驶摩托车行至滁城清流路,没有理睬交警周某的示意指挥强行冲卡,撞倒周某致使其身体多处受伤。督察部门随后介入,全力保障交警周某的合法权益。
督察部门同时提醒,市民若发现公安机关和警察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可通过邮寄信函、口头陈述、拨打110或者12389专用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来源 /滁州公安
编辑 / 高明 汪亚琳
主办单位 / 中共全椒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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