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指定专人受理。群众电话、信函、来访等多种渠道的群众投诉举报,指定专人登记受理,24小时接待,及时做好受理、登记工作,并第一时间呈报单位主要领导审阅。
二是规范承办流程。一般性投诉举报按属地分转,由辖区市场监管所直接处理回复。网络、信件举报案件(含上级网络转办案件),由局主要领导审阅后批示有关市场监管所承办、处理、回复,局消保股登记备案跟踪;案情复杂的特殊案件,由局执法局牵头,属地市场监管所派员协助调查,查处情况报经局案审会研究后进行处置和回复。
三是明确办理责任。按照“网格管理”责任分工,原则上由网格管理员负责或参与举报投诉事项的承办、处理、反馈工作。对在查处、调解工作中,拖拉推诿、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是及时反馈结果。明确规定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时限、查处时限和反馈时限。严格按要求做到一般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理,紧急案件1个工作日内办理,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是加强责任监督。对于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局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开展督查,尤其是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影响大的案件,实行受理、登记、转办、终结、反馈到归档全程跟踪督办,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截至目前,全局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31件,其中咨询205件,投诉360件,举报66件,已办结投诉36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75万元,已办结举报60件,还有6件正在办理中。
主办:中共南谯区委、南谯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南谯区委宣传部、南谯区传媒中心
编辑:田立群
审核:杨读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