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发出通知:为持续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监督管理,根据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要求,我省在前期省直机关公务用车车牌号段管理的基础上,自6月份开始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工作。
根据《安徽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经批准保留的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均采取标识化管理。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分别喷涂“公务用车”、“行政执法”、“执法执勤”标识和“监督电话”。标识统一在车身左、右两侧正副驾驶车门中间位置喷涂。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监督电话号码为62602939,省辖市、县(市、区)公务用车监督电话号码由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工作由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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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网络 编辑:凤阳县传媒中心 陈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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