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辖区某小区楼下一户居民养了2条大型犬,经常深夜狂吠,居民反映强烈。丰乐派出所社区民警得知此事后,立即联系社区居干、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工作。
民警找到养狗居民,讲道理,明厉害,对其喜爱大型犬只并养狗陪伴表示理解,同时指出养狗管理不当,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侵害了他人权益,影响了邻里关系。社区居干也告知其去年滁州市出台“养犬管理规定”,要求养狗需办理登记,否则将从重处罚。在民警和相关部门的劝解下,这户居民表示服从法律、配合工作,将狗送到乡下亲戚家饲养。事后,周围居民纷纷为社区、民警为民办实事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