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省财政秸秆发电奖补资金激励作用,支持秸秆电厂多收购、多使用农作物秸秆,近日,南谯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核查我区光大生物质秸秆发电财政奖补资金拨付情况。
按照省政府《加快发展农作物秸秆发电的意见》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农作物秸秆发电实施财政奖补的意见》等要求,南谯区于2017年5月奖补资金拨付光大生物质秸秆发电企业,确保企业进行秸秆收购工作。下一步,我区将建立秸秆发电企业在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等环节的统计、检查和定期审计制度,确保奖补资金与利用量挂钩的数据真实、准确。同时,采取公示制等多种形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主办:中共南谯区委、南谯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南谯区委宣传部、南谯区传媒中心
编辑:田立群
审核:杨读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