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信息(2016年4月)
阎中洋同志挂职任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徐大华同志任市委办公室主任;
免去曹付忠同志的市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于晓波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县级),免去其明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
傅文发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职务;
裘玉旺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严正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正国同志任市直机关工委调研员,免去其市直纪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职务;
王黎军同志任市司法局调研员,免去其市清流监狱党委副书记、监狱长职务;
赵崇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市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郑田生同志任市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南谯区乌衣镇党委书记职务;
李兰生同志任市水利局调研员,免去其市纪委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组组长、市水利局党组成员职务;
黄武经同志任市直纪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俞斌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张广斌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朱玉龙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
马骏同志任市清流监狱党委副书记、副监狱长,免去其明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黄静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商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何熊飞同志任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窦建军同志任市纪委派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孙宁生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挂职),免去其南谯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杨茜同志任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副主任(名列张秀山同志之后),免去其来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鲁凯同志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其共青团滁州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徐培昌同志任苏滁现代产业园纪工委书记;
张海涛同志任苏滁现代产业园党工委委员;
张道秀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天长市委副书记职务;
张路祥同志任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政协信息调研室主任职务;
方国业同志任市政协信息调研室主任,免去其市政协副秘书长(挂职)职务;
黄永龙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丽华同志的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贺家平同志任天长市委副书记,免去其天长市纪委书记职务;
汪明阳同志任天长市委常委(名列陈军同志之后)、市纪委书记,免去其南谯区委常委职务;
免去刘正田的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曹迎春同志任明光市委常委(名列吴守连同志之后)、市纪委书记,免去其南谯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职务;
金同碧同志任来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名列邓继敢同志之后);
朱智青同志任明光市委常委(名列曹迎春同志之后),免去其来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
张利同志任来安县新安镇人大主席;
免去吕功洋同志的来安县新安镇人大主席职务;
夏永生同志任来安县新安镇镇长;
免去余爱军同志的来安县新安镇镇长职务;
陈金城同志任来安县半塔镇人大主席;
免去兰明传同志的来安县半塔镇人大主席职务;
王海甲同志任来安县半塔镇镇长;
免去董文增同志的来安县半塔镇镇长职务;
张少华同志任全椒县襄河镇人大主席;
邵义华同志任全椒县古河镇人大主席;
陶学功同志任定远县委常委(名列周成东同志之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兼职)职务;
免去杨锋平的定远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许华新同志任凤阳县府城镇人大主席;
陈厚兵同志任南谯区委常委,免去其天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
县级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县级干部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提拔使用的干部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姚 志
姚 志 男,汉族,1964年12月生,籍贯安徽滁州,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南谯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拟任县(市、区)委书记。
主要简历:历任滁县地区财税干校教师,市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秘书三科副科长、科长,天长市政府副市长(挂职);2005年5月后,任天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滁州市招商办(市投促局)主任(局长)、党组书记,南谯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2014年4月任南谯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主要工作实绩:担任南谯区政府区长以来,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统筹抓好工业、农业、三产服务业、城镇建设等,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争先进位,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位居全市前三。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招引亿元以上项目130个,重点打造了滁州高教科创城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平台,先后与南工大、河海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融资工作创历史新高,2015年新增获批授信19亿元,新增到位资金17亿元,融资额超前四年总和。统筹抓好文教卫等社会事业,南谯区先后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和全国文化先进区称号,水利和人口计生工作连续三年受到省级表彰,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区、安徽省森林城市。
周冬梅
周冬梅 女,汉族,1967年11月生,籍贯安徽全椒,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拟提名为县(市、区)长候选人。
主要简历:历任滁县地委(滁州市委)关工委办公室科员、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市委老干部局老干部科副科长(正科级)、办公室主任;2004年3月后,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凤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招商办(市投促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2015年2月任市纪委常委、秘书长。
主要工作实绩:在市招商办工作期间,牵头负责全市“三个一千”招商项目帮招工作,重点对全市在谈3亿元以上项目跟踪调度,促进招商成果转化;强化驻外招商、产业招商的机构和力量,会同有关部门组建44个县级领导干部招商小组,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努力提升招商业务水平。到市纪委工作以来,注重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及时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和流程,推动机关有序运转;注重抓好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顺利完成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工作;注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后选调110余名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组织接待274批次6000余名党员干部在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指导县(市、区)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注重工作创新,统筹推进14项纪检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积极推动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出台,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开通“一端一微一报一平台”(即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手机报和纪检监察门户网站)。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至5月9日。公示期内,市委组织部将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接待干部群众来访。如发现上述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当面或用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来信请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550)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9日
来源:滁州先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