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我市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近日,我市制定《滁州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完成5个重点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6998户(重建3936户、修缮3062户),其中:明光市552户(重建357户,修缮195户);定远县4557户(重建2446户,修缮2111户);凤阳县650户(重建390户,修缮260户);来安县295户(重建290户,修缮5户);全椒县944户(重建453户,修缮491户)。
下面小微和你一起看看方案有哪些内容,是否惠及到你?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国家对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0000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6000元。在完成当年危房改造后,由滁州市财政对重建房屋每户再补助1000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贫困户重建户再补助不少于8000元,修缮户再补助不少于4000元。
建立金融扶持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危房改造纳入脱贫攻坚金融支持范围,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实施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帮助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
多渠道筹措资金
鼓励各县(市、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对于确实没有自建能力的贫困户,各县(市、区)统一组织施工队伍,根据安徽省农房设计要求和标准组织施工。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建材器具等,鼓励志愿者帮扶、帮助重点对象改造危房。
严格控制面积
严格按照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 3人以上户人均不得低于13平米的标准建设。引导贫困户先建40-60平方米左右的基本安全房,便于贫困户脱贫富裕后扩建。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坚决防止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贫困加剧现象发生。
提高居住功能
各县(市、区)要研究推广低造价、功能好、安全、绿色的农房建造技术,利用当地传统建筑材料,节约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农房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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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 滁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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