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会议,超前谋划。五一、端午“两节”前夕,明光市召开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暨巡察整改推进会,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强化看齐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强化问题意识,做廉洁上的干净人;强化担当意识,做履职上的带头人。坚持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推进责任落实向二级机构、机关站所、村社区延伸,着力把压力传递到“神经末稍”,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坚持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住监督问责追责这个关键抓手,坚持有责必问,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到位促进履职到位,使“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成为常态。
二是下发文件,严明纪律。市纪委及时下发《关于“五一”、“ 端午” 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纪律要求,明确“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和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内部餐厅等场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和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走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和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参与赌博、组织和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落实责任,勇于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分析查找节日期间本地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既要严于律己,也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紧盯重要节点和重要事项,组织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市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和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各地各单位加强廉洁自律和推进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予以公开曝光,以释放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和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