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三严三实”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近阶段,南谯区针对党风廉政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等十个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十个专项整治”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专项整治坚持从严要求、纠建并举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全区各单位要认真自查自纠,积极主动整改,对有群众举报的线索,以前巡查中发现尚未整改落实的单位,将进行重点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严肃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加强调度,逐项整改到位,助力巡查整改任务真正得到落实。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整治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自查自纠“零”问题的单位,若在今后巡查、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将一律严肃追责、从重处理。
专项整治工作自2016年4月底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为边查边改、重点检查、完善提高等三个阶段。具体包括落实区直机关及乡镇党委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区直纪检组和乡镇纪委“三转”专项整治、规范乡镇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规范乡镇工程建设管理专项整治、规范乡镇津补贴发放专项整治、禁止财政资金购买彩票专项整治、落实全区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规范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学会专项整治、落实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全区“小金库”专项整治。
编辑:田立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