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定远县纪委全面理解和把握“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践行四种形态”的内在涵义,在执纪审理实践中探索深化,提高运用执纪审理的思想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以“五注重”推进执纪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注重工作重点由“法”转向“纪”。改变把大量精力放在惩治贪腐、查办大要案上的惯性思维,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对“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的审核,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把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做“两面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甚至在组织谈话和函询时隐瞒事实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作为当前执纪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注重把控案件审理质量“生命线”。在执行纪律上更加细化、更加严格,在执纪审理工作中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款物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认真落实集体审议案件制度,充分发挥室务会作用,对重大案件或者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反复研讨,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对证据达不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同时,对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组的自办案件进行“二次审理”,重点针对事实证据、程序和文书进行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开出“二次审理”反馈单,通知承办单位限期补证完善。
注重增强审理“能动性”。充分听取调查组对案件事实认定和处理意见和考量因素,同时,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恰当提出审理意见;存在分歧的,及时与调查组沟通研究,确保有利于维护政治生态,共同推动纪律审查工作向准确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高要求不断迈进,确保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注重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处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有利于维护政治生态出发,结合具体个案,综合考虑被审查人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行为发生的时间、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调查、退缴违纪所得、挽回经济损失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慎重稳妥处理。同时,在实践中逐渐克服处理方式的单一化,更加注重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各种手段,管住大多数。
注重延伸执纪审理工作职能。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和查找制度漏洞,发挥违纪案件的警示预防作用。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防止更多的党员干部破纪违法,起到“一般预防”作用。已通报多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警示效应。通过定期回访、谈心谈话、组织教育等形式促使受处分党员思想转化,重新激发他们的工作斗志,起到“特殊预防”作用。共对四十余名受党政纪处分的副科级以上同志进行回访教育,使被处分者化解了“怨气”、“不服气”,重燃信念和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