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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安置小区安置户:
1#地块安置小区二期16栋多层安置楼符合入住条件,具体楼号为:1#、2#、5#、6#、7#、8#、9#、10#、11#、12#、13#、14#、15#、16#、17#、18#楼。现将回迁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安置户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合法新增人口的合法有效证件(结婚证、出生证等)到天长街道南市区征收办公室办理回迁安置手续,地址:同心北苑106#楼305、306室,电话:7316315。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安置户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天长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被征收户安置房选择证明》到市征收安置事务办财务室办理回迁安置手续,地址:原劳动局办公楼一楼,电话:7045480。
三、注意事项:
1、以上16幢楼的安置户临时安置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2、若回迁户不能亲自到场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以上材料、书面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天长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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