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利用科技设备对我市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机动车停车规定
在设有禁停标志的道路上(含公交站台、路口),没有停车泊位的禁止车辆停放,违者将由高清视频监控抓拍或公安部门拍照取证,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记3分,罚款200元。

在施划有黄色道路边沿线的路段违法停车的,以“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记3分,罚款200元。

在施划有黄色网格线区域违法停车的,以“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记3分,罚款200元。

机动车通行规定
机动车不按规定进出灯控路口的,以“进入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记2分,罚款200元。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以“逆向行驶的”记3分,罚款200元。

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线时不停车让行人的,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100元。

安全提示:施划有交通标线的路口,禁止机动车骑、压实线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出租车专用车位、遇停止信号时车辆停于人行横道线上或路口内,违反的由电子警察自动识别抓拍。请广大市民们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交通秩序,创建文明城市从我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