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针对人情风、铺张风、迷信风、攀比风等“四风”问题,积极行动、加强引导,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全面树立文明新风。
注重示范带动。发挥各级党员、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出榜样、树立标杆。天长市组织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带头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带动了近14万户乡村居民积极参与移风易俗活动。全椒县古河镇蔡桥新村号召全村党员,在红白喜事上带头节俭、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并将推进移风易俗的典型事例带到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宣传,使每一名党员增强带头示范的使命和责任,为广大群众树立了榜样。
注重乡贤教化。挖掘乡贤故事,发挥教化作用,以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培育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定远县连江镇岳庄新村设立“家风美德馆”,陈列着9位乡贤的事迹,其中有参加抗日战争的老战士,也有孝顺公婆的普通村民,以乡贤的家风美德引导村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天长市各村、社区成立了乡贤理事会,由乡贤理事会成员分别牵头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生日不办、恶俗禁办”,得到群众普遍认同。
注重典型引领。挖掘和宣传身边涌现的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除陋习树新风。一方面,树立身边典型引领人。开展“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并通过村级宣传栏、文化墙广泛宣传,为村民树立看得见、学得来的身边典型。同时邀请先进典型代表逐村巡回演讲,使广大群众学有榜样、做有标准,推进移风易俗理念进入千家万户。另一方面,评选好人模范激励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8人获“安徽好人”和提名奖,8人入选安徽省道德模范和提名奖;58人荣登“中国好人榜”,2人当选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全面推行道德信贷工程,让德者有所得,全市430名符合信贷条件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全部享受道德信贷政策,授信总额6.6亿元,114户用信5.6亿元。
注重社会协同。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提高文明素质。如安贝斯工艺礼品厂规定:对60岁以上生日小办、简办的员工家庭,企业奖励1500元;60岁以下生日不办的,奖励1500元;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分别奖励2000元。天长市建立纪委、宣传部、妇联、团市委、民政局等13个部门参加的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天长市城南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对学生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发起“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捡拾垃圾兑换积分”活动,极大调动了孩子们参与讲文明树新风的热情。
注重文化促进。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促进形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全市共建成10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11个乡镇(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1081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村级服务点、1322个农家书屋,基本实现全覆盖。2016年以来,全市1076个行政村完成政府采购演出1221场,免费放映电影1.3万场,组织开展“送戏进村”等活动1000多场,极大满足了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支持群众自发举办文艺活动,如来安县三城乡举办的2017年“农村春晚”,融入了春节阖家团圆和移风易俗等内容,让观众切身感受到文明乡风、民风。明光市农家书屋开展的“欣悦读”读写绘活动、天长市秦栏镇举办的“孝亲艺术节”等成为当地老百姓喜爱的文化品牌。
注重规范约束。建立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出台《滁州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对婚丧喜庆事宜范围、规模、人数作出具体规定,并实行“双报告”制度,事前事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纪委报备。设立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对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天长市出台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指导意见》,明确红白喜事标准,对结婚彩礼、宴席、份子钱及丧事吊唁、殡葬等提出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