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群众举报称,黄泥岗镇上有一家塑料颗粒加工厂开在居民区里,距离学校仅数百米,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和难闻的气味,村民们担心会危害孩子健康。接到举报后,黄泥岗镇立即联合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核实。
经调查,该塑料厂位于黄泥岗镇广山村境内,厂区占地面积20亩多,主要生产加工塑料颗粒,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也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排农田灌溉渠道,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属于典型的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塑料颗粒加工厂作了现场(勘察)笔录、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和拍照取证,并下发《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排污。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将通过政府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对镇域范围内的非法生产、对空气有污染危害的小企业逐一排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确保不留环境安全隐患。
主办:中共南谯区委、南谯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南谯区委宣传部、南谯区传媒中心
编辑:王莹
审核:杨读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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