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安县纪委为进一步提高和巩固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保证纪律审查工作效果,对县直单位自办案件质量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去年以来办结的案件。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党支部副书记、工养股股长张金国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承接工程项目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该案案件证据充分,但卷宗存在立案时缺少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装订顺序颠倒、没有审理意见等瑕疵。”检查组在县交通局当场指出案件卷宗病症所在,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重点围绕以下情况开展检查:有无证据充分未认定或证据不足认定的情形;有无涉刑案件不移送司法机关的情形;有无判刑(含缓刑)未“双开”的情形;有无党纪或政纪受撤职以上处分,政纪或党纪处分不匹配的情形;有无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未执行到位的情形;有无涉案款物处理不到位情形;有无案件卷宗装订、归档不规范情形。
“案件质量是纪律审查工作的的生命线,每个案件都要符合‘铁案’标准,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县直单位自办案件在下处分决定之前,县纪委案件审理室都要进行协审,确保质量零瑕疵,此次‘回头看’是对案件质量的再检查、再核对、再整改、再完善。”该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强调要把检查当做学习的过程,要求被检查单位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提高执纪办案水平。
同时该县纪委强化“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观念,要求县直单位纪检组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守政治原则,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促进单位良好风气的形成。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不隐瞒不含糊,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与县纪委相关科室沟通,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合理定性,恰当处理,力求把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
在为期2周的检查中,该县纪委共发现23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建议35条,同时下发检查通报,对于典型问题逐一罗列负面清单,并点名相关单位。被通报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求在15天内整改完毕,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后向县纪委上报整改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