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定远法院成功调解了7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6年,7名农民工在被告广厦公司承建的定远县炉桥镇佰泰中央城工地上从事水电安装等工作,但工资一直未予支付,后被告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某于2017年2月份向农民工出具工资结算单,但工资至今仍未支付到位。7名农民工将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周某诉至定远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耐心释法析理,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仅在受理后的一周内予以结案。
近年来,定远法院不断重视诉讼调解在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中的作用,缩短办案周期,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