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2017年中、高考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我市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6月1日至6月16日高、中考期间,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1时至次日晨6时禁止在居民区、学校、考生住宿地等噪声敏感区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以及建筑工地夜间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渣土清运等。
二、2017年6月7日至8日为高考时间,6月14日至16日为中考时间,上述高、中考时间内禁止在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高考考点:天长中学、天长二中、炳辉中学),(中考考点:天长中学、天长二中、炳辉中学、城南小学)。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影响考生正常的考试环境。

三、有关拆迁工地、工程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施工单位均遵守本通知规定。
四、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要确保边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不得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中、高考期间市环保部门停止办理建筑施工单位的午、夜间施工备案手续。
上述通知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24小时举报电话:0550-7770865
天长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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