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维护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秩序,切实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南谯区强化举措,严格供地管理,切实规范土地供应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政府调控的作用,对加强楼市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起到积极作用,有力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建设用地供应范围。严格落实国家《限制项目用地目录》和《禁止项目用地目录》。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二是全面实行项目“净地”出让。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宗地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达到“净地”条件,再启动供地程序,确保土地供出后能立即开发利用。
三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除法律明确规定可划拨供地外,全部以出让方式供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严格执行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地。
四是严控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强度。城市规划区内的住宅用地规划容积率不得低于2.0,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容积率不得低于1.2,对于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控制性指标达不到要求或办公生活用地、绿地率超过规定标准的,核减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
五是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通过南谯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市国土房产局、中国土地市场网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络平台,及时公开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出让(划拨)每一宗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起始价、容积率等信息及供应结果。
主办:中共南谯区委、南谯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南谯区委宣传部、南谯区传媒中心
编辑:田立群
审核:杨读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