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
你们好!一年一度的小麦收购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目前小麦购销市场价格,安徽省将启动《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朋友增收,我们将按照《预案》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价格敞开收购。为方便农民朋友售粮,现告知如下:
一、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和地方储备粮收购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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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标准
等级 | 价格 | 容重 (克/升) | 不完善粒 (%) | 杂质(%) | 水分(%) | 色泽 气味 | ||
(元/斤) | 总量 | 其中:矿物质 | ||||||
一等 | 1.22 | ≥790 | ≤6.0 | ≤1.0 | ≤0.5 | ≤12.5 | 正常 | |
二等 | 1.20 | ≥770 | ||||||
三等 | 1.18 | ≥750 | ≤8.0 | |||||
四等 | 1.16 | ≥730 | ||||||
五等 | 1.14 | ≥710 | ≤10.0 | |||||
其它规定 | 不完善粒超过10%的小麦,不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 |||||||
请广大农民朋友将粮食整晒干净,向国家出售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支援国家建设。
三、所有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均实行“一卡通”结算业务,您向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出售小麦时需携带同一姓名的身份证和银联卡,以方便售粮款结算。
四、您在售粮中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委托收储库点负责人反映,也可拨打明光市粮食收购投诉电话:8022604。
我们衷心地感谢您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
明光市粮食局
201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