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广大售粮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广大售粮农民朋友们:
我县小麦全面开镰收割,为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保障售粮农民利益,我们将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做到“钱等粮”、“仓等粮”,确保不出现“卖粮难”、“打白条”现象。
一、经国务院批准,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经安徽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同意,我县于2017年5月31日正式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预案,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所有收储库点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符合质价标准的粮食。
二、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小麦是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18元。具体质量指标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不含77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
三、经中储粮总公司批准,兴隆粮站、卜店粮站、朱湾粮站、拂晓粮站、红山粮站、天河粮站、朱马粮站、仓镇粮站、永康粮站、能仁粮站、孙集粮站、炉桥粮站、高塘粮站、早庙粮站、国储库定清粮贸公司收储点(程桥)、国储库定源粮贸公司收储点(西卅店)、中储粮金盛收储库(经开区)、省储运公司兴元收储库(观寺)、省储运公司稼农收储库(吴圩)、省储运公司民生收储库(永康)、省储运公司金磊收储库(张桥)等21个站点(库)为我县第一批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站点(库)。目前全县各类收购主体可投入最低价小麦收购仓容近25万吨,库点33个(收购期间视情增加),并准备足额的收购资金,能够满足本地区小麦收购需求。我们将督促各收储企业积极主动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保证辖区内小麦颗粒归仓,确保您2017年生产的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小麦应收尽收,并及时支付给您售粮款。
四、根据国家粮食局、农发总行、中储粮总公司规定,在所有政策性收储库点实行“一卡通”结算业务;为保证这项措施的有序进行,请您将粮食按收购质量标准整晒干净,在您向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出售小麦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与身份证同名银行卡,以免售粮款结算困难。
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和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统一安排,今年我县夏粮收购中在永康粮站、朱湾粮站、红山粮站设立“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为贫困家庭提供晾晒、烘干、整理,预检预约等服务,解决贫困家庭“卖粮难”;同时在全县最低收购价收储站点对贫困家庭开通收购绿色通道,收购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
特别提示:小麦政策性收购时间跨度长(5月31日—9月30日),粮食部门提醒广大农户,不要听信谣言,不必急于盲目低价销售,防止部分不法粮食经营者用不正当手段从中牟利。要坚持“一手交粮、一手收钱”,不要把售粮款赊欠给任何粮食经营者,同时保管好收购凭证防止出现误差,维护好自身权益。
县粮食局监督举报电话:0550-4288812,4021536。
我们对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定远县粮食局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