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年节假期,持之以恒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四风”蔓延势头。为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对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扬子路派出所原所长盛军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和收受礼金问题。扬子路派出所原所长盛军、民警甘超、马飞、朱江违规接受辖区游戏机店店主的宴请,并收受金额1000元-9000元不等的现金和购物卡,为其从事赌博经营活动提供关照。琅琊区纪委给予盛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甘超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马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全椒县农村能源推广站站长孙文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孙文平在任农村能源推广站站长期间,从沼气项目售后服务费中违规支取40000元,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绩效奖和劳务费;先后两次以授课费名义发放单位职工津补贴共计31200元。全椒县纪委给予孙文平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明光市发改委驾驶员于洁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元旦期间,明光市发改委驾驶员于洁私自驾驶单位值班车辆去亲友家吃饭。明光市发改委给予于洁记过处分,追缴燃油费50元,扣发车辆行驶安全奖300元;给予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梅兴无(主持工作)警告处分。
天长市天长街道园林社区副书记赵培凤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6年1月25日,天长市天长街道园林社区副书记赵培凤在未向主要领导报告的情况下,与社区计生专干到超市违规公款购买300元购物卡慰问计生服务对象。天长市天长街道党工委给予赵培凤党内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言出纪随、一寸不让。“五一”、端午两节临近,各地各部门要提前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远离违纪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明察暗访,采取随机抽查、杀回马枪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强化监督、严格执纪的同时,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报
近期,滁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定远县、来安县医疗卫生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近年来,定远县5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及有关人员收受药品回扣违纪违法问题,先后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9月,定远县纪委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卫生局副局长徐飞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2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定远县分管卫生系统工作的副县长陈广立诫勉谈话处理。
近年来,来安县5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及药品采购人员收受药品回扣违纪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3月,来安县纪委给予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俊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副局长陈雨行政警告处分。
定远县、来安县医疗卫生系统接连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违法案件,主要原因是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对两县医疗卫生系统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案件进行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体现了市委、市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领导之责、监督管理之责、以上率下之责、支持保障之责;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纪检机关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来源:滁州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