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6日晚10点多,市民武某买回一辆新车,高兴之余在城南一房产项目的售楼部门口擅自燃放鞭炮,结果武某因违反城区限放规定,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我县自4月1日开始限放以来发生的第四起违规燃放行为。
根据市民提供的视频显示,武某违规燃放的烟花爆竹地点位于城南香墅茗居售楼部门口,武某说他是武岗镇人,当晚朋友为祝贺他购买新车才燃放的鞭炮。接到群众举报后,县限防办和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并确定武某就是违规燃放的当事人。
5月17日下午武某被带至县公安局宝林派出所接受了调查。经过教育,武某认识到了自己违规燃放的错误,并自愿接受相关处罚。针对武某某的违规燃放行为,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之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来源 /全椒微视
编辑 / 高明 汪亚琳
主办单位 / 中共全椒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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