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管理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今年5月1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施行。这是我国城市管理的第一个部门规章,对城市管理执法范围、队伍建设、执法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范。
5月19日上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王早生从“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各地的经验启示、改革的任务要求”四个方面,为“城市管理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专题研究班”(西安)学员们进行了专题讲座。

王早生说,我国的一些城市因城施策,探索了适应国情、市情的城市管理方式。
在理顺体制机制方面,呼和浩特市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按城区常住人口的万分之十五比例配备管理执法人员,初步核定编制为4500人,比改革前增加了91%。
在管理方式优化方面,宁波市提出“智引城管,慧理城事”,建立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坚持“大城管、大数据、大服务”的理念,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精细化。
在服务挺在前面方面,福清市通过“服务社区、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实现了“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城市管理目标。
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海口市筹集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市3111名城市管理人员进行封闭式培训,内容涵盖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工作礼仪、行为规范、体能训练等。
在完善保障机制方面,徐州市建立了具有特色的“城管+公安”联动模式,撑起了城管执法软肋。
在动员社会参与方面,宁波市建立城市管理义务工作者协会,9年来,服务次数突破100万人次,服务时间达250万小时。
王早生指出,改革的难点是地方体制机制法制改革,改革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党委政府,改革红利受益最大的在地方,改革的成败关键在地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就要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部门改革、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握好工作节奏、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推进改革、创新管理方式等。
王早生强调,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要领会改革的衡量标准与内涵,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重视舆论宣传工作。
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启动了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处级以上干部轮训工作,计划分20期,培训5000人。
该项干部轮训培训工作由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具体承办,目前已完成了1期省级主管部门专题培训班、1期地级以上城市城管局长专题培训班、3期处级干部专题培训班。
来源: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大城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