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群众举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巨额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1.8亿元。犯罪嫌疑人张某红(女、52岁,凤阳县府城镇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7年4月14日,县公安局相继接到卢某等多人报警,称被一家名为“新世纪拍卖公司”以支付利息借款为名骗取大量资金。由于涉案金额较大,接到报警后,凤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调查。

经侦查:张某红原在凤阳县供销社、人民商场、农机局监理站工作,现已退休。自2009年8月起,张某红在无任何公司注册和工商登记的情况下,租用凤阳县府城镇十八桥老畜牧局二楼、三楼办公室,开办一家名为“新世纪拍卖公司”的机构。期间,张某红以缴纳拍卖保证金、竞标保证金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以支付1.5分—1角8分不等利息或以股份分红为诱惑,向亲戚、同学、同事及社会群众借款,所借钱款被张某红用于扩大经营、支付利息以及购买灵璧石、玉器、彩票等个人挥霍。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张某红在明知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拆东墙补西墙”和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继续向卢某、王某、衡某某等人借款,并许以高额利息。卢某等人因多次要求其还款未果,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截止目前,该局共接到卢某等70余人的报案。经公安机关初步计算,张某红所借款项达1.8亿元(涉案金额还需进一步核实)。张某红于2017年4月14日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提示:生财必须有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理财活动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严格按照规矩办事,遵守法律底线,切莫贪图高额利息,否则害人害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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