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共青团滁州市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6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一直以来,团市委始终坚持履行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积极加强与公、检、法、司、教育、民政以及市综治办等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以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

2016年,组建了“青年之声·青少年维权和服务联盟”,以法治大讲堂、庭审进校园、模拟法庭等形式,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防毒防艾、安全自护等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群体的自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打造滁州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为全市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健康、助学帮困等方面的服务。持续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并形成制度性安排,拓宽青少年有序参与民主政治途径。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市救助管理站等3家单位荣登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榜单。

2016年底,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小编:汪桂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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