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今天不仅拿到了赔偿款,又达成还款协议,让我们全家老小放心了!”手捧20万元赔偿款,七十多岁的张老汉激动不已,连声向天长法院执行局局长董茂军道谢。
张老汉的儿子原在该市某运输公司上班。2014年7月,在拖运水泥过程中,发生车祸不幸身亡。儿子意外离世,家中失去了顶梁柱,使得年迈的老张和老婆、儿媳和三个年幼的孙子生活一落千丈。2016年5月,老张将该运输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该运输公司赔偿各项费用计 67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该运输公司以经济效益不好等理由推脱,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2017年1月,老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该运输公司给付了8万元后便再没动静。法院将其纳入失信“黑榜”、查封了公司财产均无济于事。
这是一起典型涉民生案件,该院一直重视此类案件执行。承办人不停地找该运输公司法人代表丁某谈话,告知老张一家的困境,同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行为的法律后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运输公司给付老家及其家人45万元(含实际车主已给付5万元),当场给付现金20万元,另20万元年内付清;其余执行款项老张自愿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