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律师在申诉和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中参谋、宣传、服务、疏导作用,4月26日,市中院召开律师代理申诉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座谈会。
会议由市中院审委会专委俞斌主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爱军、涉诉信访局局长王沁、立案一庭庭长王献梅、市司法局副局长薛峰、市律师协会会长张伟、律公科科长谢绍猛及部分律师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省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省直政法机关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政法机关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中院《关于律师代理案件申诉、参与涉诉信访化解的规定》、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流程。
会上,王沁局长首先介绍市中院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化解的工作情况,各律师代表就如何代理申诉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进行了座谈,各位律师代表表态将全力配合法院,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客观公正的提出意见建议,并希望办案机关也要支持律师的独立判断意见。
薛峰副局长指出,律师在党委的领导下参与申诉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更能体现律师的价值,司法局已建立律师库共有66名律师入库,律师参与代表申诉和信访化解流程已经制定好,正准备向政法委汇报,律师如何参与代理申诉及涉诉信访化解文件正在制定当中。
胡爱军副院长指出,听了大家的发言,感受颇深。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对我国正处于转型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对于律师代理申诉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胡爱军副院长谈了四点意见,一是意义重大。首先这项工作群众有需要;其次中央有要求;最后司法机关有义务,要建设法律共同体,提升司法公信需要各家司法机关相互配合,才能实现愿景;二是效果初显,律师代理申诉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在国际上也有国际经验,也是做为法律人一种高尚的情怀。在我国,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工作效果也初显,都能得到妥善的化解,具有社会价值,因此有必要把这项工作进一步推进,做好;三是大力推行。这项工作上在法治这个平面上要形成共识,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如果案件确实有问题,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要制定相关切实可行的制度,积极实践,创新办法;四是总结提高。要平等交流,律师参与接访后要及时反馈,及时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