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我省继去年落实农村贫困人口“351”兜底保障政策后,今年3月,又出台贫困人口慢性病“180”补充医保新政策。
滁州市为落实好这一健康扶贫新政策,专门出台实施方案,并提高再报销比例,即贫困人口在享受“351”兜底政策基础上,剩余合规费用,一般慢性病再报100%,特殊慢性病再报90%,分别比省级“180”政策提高20%、10%。
我县就落实贫困人口慢性病“180”补充新政策启动早、行动快,仅一周时间就完成新农合“一站式”结算系统第二次改造省级并投入使用,当日就为首批40余名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进行结算,进一步提高慢性病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受到广泛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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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脱贫兜底“351”:
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简称“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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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
在健康脱贫兜底“351”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慢性病自付医药费再按80%给予补偿,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解决因病返贫问题。1指一年内,80指80%,合起来简称“180”工程。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