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滁州市政府同意,滁州市公安局拟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12名人民警察。


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1.市本级公安机关以外的全国公安机关(含滁州市所辖六个县、市公安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员及以下人民警察;
2.不含森林、交通、铁路、民航、海关等行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具有3年以上人民警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5日之后出生);
6.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为滁州市(含2市、4县、2区),或配偶为滁州市本级公安机关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公告和职位表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 //12333.chuzhou.gov.cn/)、滁州市公安局网(http://cz.ahga.gov.cn/)上发布,之后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滁州市公安局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滁州市公安局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5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滁州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和近期个人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滁州市公安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11号市公安局大楼6楼626室)现场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详细情况请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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