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落户滁州创新创业的市内外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
二、申报依据
(一)《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滁发【2017】9号)
(二)《滁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滁办发【2017】6号)
(三)《滁州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滁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暂行)》(滁办发【2017】6号)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科技团队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经济运行局)提出申请;
2、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上报至市基金办并出具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推荐函;
3、市基金办组织专家评审。
四、申报材料
(一)《滁州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1)。
(二)科技团队领军人才、核心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三)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简介及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反映成果或产品水平的材料。
(四)软件著作权证书,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的重要论文,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团队成员能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商业计划书。
(六)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七)国家规定的行业准入证明。
(八)《申报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承诺书》(附件2)。
(九)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苏滁园管委会推荐函(附件3)。
(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简介》(附件4,仅提供电子版)。
五、相关要求
(一)科技团队创办公司为2014年1月1日以后在滁州市注册成立。
(二)科技团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推荐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全部资金,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并依照规定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曝光和披露,5年内不得申报政府各类补助资金。
(三)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经济运行局将推荐上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市基金办,《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简介》(附件4)电子版发至邮箱2498030544@qq.com。
联 系 人:余 波 联系电话:0550-38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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